11月23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市交辦第一批1個群眾舉報件,截至12月2日,階段性辦結1件,查處和整改情況已按要求進行公開,具體內容請查閱許昌市人民政府網站。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一批)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3HA202311220010 |
1.許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朝陽路與屯田路交叉口西南角,許昌三順研磨公司,夜間排放刺鼻性氣味,前期多次反映未解決問題。 2.該市朝陽路與長慶街附近夜間經常聞到刺鼻味道,不清楚哪個工廠排放,希望排查并處理該廠排放氣味問題。 |
市轄區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舉報內容共涉及 2 個問題,經調查 2 個部分屬實,整體舉報問題部分屬實。1、“許昌三順研磨公司,夜間排放刺鼻性氣味問題”部分屬實。開發區生態環境部門委托河南森邦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公司廠界無組織廢氣進行檢測,數據顯示未超標。許昌市執法人員聯合開發區生態環境部門對位于朝陽路與長慶街交叉口南側許昌三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進行核查時發現該公司干燥、固化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應通過管道引至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排放,實際采用“光氧催化+噴淋塔”處理設施,與環評批復不一致,部分工段工藝廢氣收集不到位,車間有異味,生產車間大門外存在有氣味。對該公司進行立案查處的同時要求立即整改。針對群眾反映“前期多次反映未解決”的問題,生態環境部門分別在2023年7月7日、9月22日、10月31日受理群眾信訪舉報案件,并于2023年7月13日、9月22日、11月2日晚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委托許昌祥瑞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河南森邦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檢測。數據顯示該公司廠界無組織廢氣未超標。核查情況及時與信訪人進行反饋。查閱該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自行檢測報告,并核對該公司生產記錄和環保設施運行記錄,該公司正常生產期間有組織廢氣和廠界無組織廢氣均達標排放。 2、“該市朝陽路與長慶街附近夜間經常聞到刺鼻味道,不清楚哪個工廠排放,希望排查并處理該廠排放氣味問題”部分屬實。督促許昌三順研磨公司加快整改,消除污染隱患,同時針對大氣污染的特性,下一步繼續加大排查、走訪范圍,加大周邊涉氣公司監管力度,確保各項環保設施穩定達標排放,不出現異味,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
部分 屬實 |
對涉事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整改到位,加大周邊涉氣企業監管力度,積極開展排查走訪,確保周邊企業各項環保設施穩定達標排放,不出現異味,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
經調查處理,目前該問題階段性辦結,制定了整改方案,具體情況如下。整改情況。要求許昌三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立即進行整改:1、縮短產品運輸時間,及時關閉車間大門;2、責成該企業在運輸產品及原料的大門上方加裝風幕,以減少廢氣外溢;3、邀請行業專家,按照最新的環保要求進行科學提升;4、對發現的該公司未按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等涉嫌生態環境違法問題進行深入調查處理。處理情況。對許昌三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涉嫌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未按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問題,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豫1000環責改字〔2023〕18號),并進行立案查處(立案號:豫1000〔2023〕18號)。 |
階段性辦結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