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許昌市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許政辦〔2022〕17號)
近日,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許昌市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有關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習近平總書記在我省調研期間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通過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實現“買全球賣全球”的目標。2021年3月,商務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嚴格落實監管要求的通知》,明確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范圍擴大至所有保稅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區域)。這意味著許昌市成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城市,可按相關要求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業務。為推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試點業務健康發展,積極擴大進口,我市會同有關部門深入研究,健全工作機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制定了《方案》,明確了試點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重點工作、任務分工、工作要求等事項。
二、試點意義
(一)探索跨境電商領域“許昌模式”“許昌經驗”的重要舉措。通過先行先試,依托電子口岸和平臺優勢,實現外貿電商企業與監管部門的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優化通關監管模式,提高通關管理和服務水平,解決制約跨境電商發展的瓶頸問題。以此作為許昌加快打造內陸開放高地的突破口,爭取形成一套可推廣、可復制的“許昌模式”,為全國進一步擴大開放貢獻“許昌經驗”。
(二)有利于培育新業態新商業模式,打造區域消費中心城市。許昌位居中原之中,對豫中南地區輻射帶動作用明顯。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業務,可豐富進口商品的種類,為市民提供質優價廉的進口商品,提升百姓日常生活品質,有利于挖掘消費潛力,引導國外消費回流。
(三)有利于做大進口,優化外貿進出口結構。近年來,我市進口規模長期偏小,不利于外貿進出口總量擴大和持續健康發展。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業務,有利于降低進口綜合交易成本,積極擴大進口,形成新的外貿增長點。
(四)有利于豐富許昌保稅物流中心業態,加快形成產業聚集效應。全省乃至全國諸多海關監管區之間業務競爭非常激烈。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有利于形成產業集群和集聚效應,多業態多模式運營,吸引人流商流物流,有效提升核心競爭力。
三、試點目標
統籌謀劃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工作,建立符合許昌特色的跨境零售進口展示、運營、客服、物流、金融、銷售、快遞等產業發展模式,形成部門協同、政企聯動、市場支撐、共同推進的跨境電商運營和監管服務體系,構建完整跨境電商進口產業鏈和生態圈。2022年底前,完成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監管場所、運營平臺、展示交易中心等項目建設,實現試點業務常態化運行。2024年年底前,初步形成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產業集群和集聚效應,發展水平居全省前列。
四、試點政策
在“1210”模式下,貨物免征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打七折,跨境電商可將未銷售的貨物整批發至保稅物流中心(B型),再進行網上銷售,賣一件清關一件,沒賣掉的不能出保稅物流中心(B型),經海關同意可直接退回國外。該模式可有效解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B2C)模式下遇到的企業清關難、成本高、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及政府稅收流失等問題,進一步豐富進口商品的種類,大大縮短進口時間,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此外,企業還可以享受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照個人自用物品監管政策,為居民提供質優價廉的進口商品,提升百姓日常生活品質。
五、重點工作
完成跨境電商基礎設施建設,優化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功能,加大跨境電商招商引資力度,創新建設跨境電商保稅直購體驗中心,建設跨境電商進口商品質量追溯體系。
六、推進機制
市商務局牽頭,統籌協調各責任單位發揮職能作用,及時收集試點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問題,提請召開協調會解決。圍繞跨境電商配套政策、平臺建設、線上實操、海關創新服務、人才培育等內容,組織開展專題學習考察和培訓。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許昌海關、市稅務局、人民銀行許昌市中心支行、市郵政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等按各自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加強協作配合,共同推動試點工作任務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