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建安區委書記馬浩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調研,常務副區長孫俊洲、區委辦主任李智虎陪同調研。
在詳細了解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后,區委書記馬浩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強日常運行管理。屬地政府、園區管委會要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監管,確保污水處理廠規范運行,水質達標排放。二是要加強企業檢測監管,創新管理模式,杜絕檢測公司與企業利益關聯。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定期對企業開展監督性監測,嚴厲打擊企業自主檢測弄虛作假行為。三是要提升出水水質。屬地政府、園區管委會要利用污水處理廠區內現有用地,規劃建設人工濕地,提高出水標準。四是要加大監測頻次。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對化工園區及周邊區域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每季度開展一次監測,確保環境質量持續向好。五是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生態環境分局要嚴格落實“雙隨機”執法檢查機制,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立案處置。
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問題的五女店鎮新陳莊村,區委書記馬浩詳細了解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問題中的違法行為定性情況及處理進展情況,并強調要按要求落實到位、處置到位,對相關責任人員問責到位,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持續提升生態環境質量。
區紀委書記李大幸,副區長、公安局長黃金峰分別對執紀問責、問題處置工作現場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