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
☆國家提倡18周歲至55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
☆國家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為樹立社會新風尚做表率。
☆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于臨床,不得買賣。血站、醫(yī)療機構(gòu)不得將無償獻血的血液出售給單采血漿站或者血液制品生產(chǎn)單位。
☆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對積極參加獻血和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與獎勵。
☆血站對獻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過400毫升,兩次采集間隔期不少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