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這一論斷是六中全會的重大理論創新,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基礎。
在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發展歷程中,社會和諧是經久不變的主題之一。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了空想社會主義者關于和諧社會的構想,指出理想社會將是一個自由人的聯合體,在這里,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發展的條件。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理想社會的構想說明,社會和諧是科學社會主義的應有之義。
在長期的發展實踐中,中國共產黨將馬克思主義的普遍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合,使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創立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同志在領導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實踐中,認為社會主義應當是各方面積極性得到充分發揮的社會,指出“我們的目標,是想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為社會主義社會和諧理論奠定了基礎。鄧小平同志在改革開放的實踐中,提出了發展才是硬道理,是解決中國一切問題的關鍵;提出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不是平均主義,也不是兩極分化,社會主義的本質就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創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理論。江澤民同志結合新的實踐和發展,強調社會主義社會是以經濟建設為重點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全面發展、全面進步的社會,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必須落實到發展先進生產力,發展先進文化,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來,從而把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的認識進一步引向深入。
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強調要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推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系統提出社會和諧理論,明確指出社會和諧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對馬克思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重大貢獻,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進一步發展。
“本質”,是指事物所固有的普遍的、相對穩定的內部聯系,決定事物的根本性質。“本質屬性”,是從事物的根本性質和基本特征兩個方面來說明事物的,是事物在一定的關系中的顯現,既反映了事物的內部聯系,又表現了事物的外部聯系,以此區別于他事物。“社會和諧”這一概念,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性質和基本特征,反映了社會主義社會與資本主義社會及與其他社會形態的根本區別,社會主義本質表現出來的社會狀態,就是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