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的程序是什么?
答:(1)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
(2)組織考察,研究提出任職建議方案,并根據需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醞釀;
(3)按照管理權限討論決定;
(4)按照規定履行任職手續。
22、實施公務員獎勵堅持的原則是什么?
答:對公務員實施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23、公務員為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做出突出貢獻的,能否予以獎勵?
答:按《公務員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應予以獎勵。
24、公務員愛護公共財產,節約國家資財有突出成績的能否予以獎勵?
答:按《公務員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應予以獎勵。
25、公務員同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有功績的能否予以獎勵?
答:按《公務員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應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