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河南省高院對外通報近期以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相關情況。大河網記者了解到,河南省三級法院9月17日至9月21日集中開庭審理宣判一批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共涉及黑惡勢力犯罪案件21件145人,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4件34人,惡勢力犯罪案件17件111人。
當天,省高院還向外發布了三起典型案例。除了鄭州中院二審宣判的被告人張中彥等1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澠池縣法院一審宣判的被告人古亞飛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外,禹州的一起“沙霸”獲刑案也作為典型案例對外通報。
大河網記者了解到,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翟書玲、李增立、李曉五為謀取非法利益,在禹州市潁河灣小區,采取圍堵業主進料車輛、言語威脅等方式,強迫小區業主高價使用其提供的水泥、沙子等裝修材料或裝修服務。
該惡勢力團伙采取上述方式共向該小區七名業主提供上料等服務,交易額共計人民幣24800元。
此外,當發現有業主正常施工時,該團伙即采取阻攔運料車輛、驅趕上料工人、言語威脅等方式阻撓他人施工,并強制收取好處費。該惡勢力團伙實施多起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犯罪,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當地法院審判,被告人翟書玲被以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罰金人民幣15000元。其他兩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二個月、一年零五個月的刑罰,均判處罰金。并判令違法所得退賠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