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襄城縣法院審理的《10余年致力荒山開墾種石榴,搬來個鄰居排廢氣》和《非法網上買賣象牙制品,男子被判10年刑》2個案例入選全省法院10大典型案例,因數量多、質量高被省高院通報表彰。一是加大調解力度。在辦理環資案件中,摒棄“企業賠錢、原告得錢、環境惡化”的傳統審判模式,對生產過程中給周邊環境帶來輕微污染的企業,不搞“一刀切”關停,督促企業“主動治污”,承包污染地塊植綠、環境修復工作,實現企業正常生產、原告實現權益、環境得到恢復的“三方共贏”。二是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對非法網上買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的,依法按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進行嚴懲,形成好高壓態勢。三是建立生態基地。建立“襄城縣法院森林生態恢復基地”,基地內設有“法官林”“果樹林”“觀賞林”“環保志愿者林”“環保執法者林”,對濫伐林木犯罪行為依法嚴判并罰栽樹木,力爭把基地建成人人盡義務、人人能享受的休閑、觀光、旅游的“大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