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狠抓揚塵污染管控。嚴格落實建筑工地“6個100%”揚塵防治措施和施工工地“三員”管控制度,未通過揚塵污染防治驗收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開復工;組織環保、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門開展突擊夜查工地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夜間違規進行土石方作業、拋灑遺漏、私拉亂倒等行為,切實遏制夜間環境污染。
二是抓好大貨車分流及道路清掃保潔。嚴格按照“日常分流50%,不利氣象條件下分流70%”的標準,實施大貨車分流,緩解城區車輛造成的污染;增加城市道路和國省道機械化清掃和灑水保潔頻次,發揮好霧炮車降塵作用,切實做好衛生保潔和降塵工作,確保PM10濃度控制在最低限制。
三是突出抓好揮發性有機物控制。引導化工、工業涂裝和包裝印刷企業調整生產工藝流程,在30度以上天氣的上午10點至下午5點期間實施停產,盡可能減少高強度陽光照射產生的臭氧污染;減少市政揮發性有機物污染作業,在日照強烈期間,禁止進行建筑墻體涂刷、裝飾,市政道路劃線、欄桿噴涂等使用有機溶劑的市政作業,嚴格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污染。
四是加強重點企業環境監管。通過在線監控、隨機抽查等措施,對重點涉氣企業實施重點監控、精準管控,提升環保網格化監管水平,持續加大“散亂污”企業整治力度,對“8小2亂”企業一律進行先停產、再分類整治,推進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進一步向縱深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