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環境自動監控與指揮綜合平臺建設。建設一套統一的環境自動監控與指揮綜合平臺,整合全縣范圍內的縣級空氣自動站、境內水質監測站、國省市控污染源監控等數據,進行統一管理,對水、大氣、污染源等監測數據進行統一處理和統計分析,針對應急事故進行統一指揮調度。
二是加強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按照《全國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三級站建設要求,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標準化建設環境監測站,提高環境監測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健全環境信息公布制度。建立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記錄和違法排污黑名單制度,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加強環保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強化執法協調機制建設,加大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確保環保監管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