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收官之年,我市聚焦建立精準防貧長效機制,創新思路、大膽探索,摸清保險對象,細化保障范圍,積極謀劃實施保險扶貧工作。
聚焦“關鍵人”,摸清保障底數。堅持把抓好保險扶貧作為防返貧致貧的一道“防火墻”,當成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關鍵一招。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視頻會議,安排部署保險扶貧數據摸排、部門對接等工作,確保工作底數精準無誤。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初步確保保險扶貧“六類人群”,即,享受政策建檔立卡貧困戶(含已脫貧戶和未脫貧戶)、“邊緣戶”以及存在致貧和返貧風險的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戶和大病戶)。在此基礎上,明確由承保機構按照以上人群總數10%的比例,對其他因病、因學、因災等因素存在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戶給予保障。
盯住“關鍵點”,理順發展思路。明確“政府主導、公司參與、貧困群眾受益”原則,起草了《關于開展保險扶貧工作的指導意見》《許昌市精準防貧保險實施方案》,指導各地聚焦“一內容三條線”,明確發展思路,抓好工作落實。明確保障內容。對因病、因學、因災等原因導致返貧致貧,在全面落實扶貧政策基礎上,收入仍在貧困線的農戶,針對疾病住院補充醫療、意外傷害住院醫療、意外傷害殘疾、重大疾病、特定致貧費用(學費)、家庭財產損失等雙方協商確定項目因素給予保障。明確“三條線”。即,明確投保繳費標準、預警起付標準和保險賠付標準。確定繳費標準每人繳費基數首年暫定50元,后續年份根據上年度資金使用情況確定保險費用增減;確定預警(起付)線根據家庭收入情況和財產情況為標準,暫定為年人均純收入5000元為保障線;確定保險賠付標準根據因病、因學、因災等不同因素,由各保險機構按照分段、分級補償的方式,自行細化。
抓好“關鍵事”,統籌工作開展。聚焦保險扶貧落實落地,科學安排力量、統籌調度指導,分責任、制章程,確保有人干事、有錢辦事、有章理事。明確各縣(市、區)政府為保險扶貧工作責任主體,統籌區域保險扶貧工作開展;銀監、扶貧等部門負責指導協調保險公司做好“防貧險”業務推廣監督工作;民政、殘聯、教育、衛健、醫保等部門負責配合做好相關數據收集、實施監控,提供信息咨詢;財政、審計部門負責資金籌措、審核監督;鄉鎮街道、行政村和幫扶單位、幫扶責任人負責政策宣傳,配合保險公司開展實地核查,評議公示,做好精準防貧保險落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