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進一步加大放權力度。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工作,提升基層的承接能力,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讓群眾享受到改革帶來的紅利。
二是加強改進政府監管模式。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健全完善監管體制,積極創新監管方式,增強依法全面履職能力,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充滿活力、規范有序的發展環境。
三是優化政務服務。在簡化環節、優化流程、提升效能方面下功夫,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切實改進政務服務方式,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政務服務“堵點”“痛點”“難點”問題,更好地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