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掌握礦山企業現狀底數,進一步提高全市礦政管理水平,健全監督管理體系,持續做好全市礦產資源勘查開展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近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通知,進一步安排部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管工作。
一是強化縣級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日常監督管理職責。要求各縣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嚴格落實“日常巡查、每月檢查、每季度研判”職責,原則上每月至少對轄區內礦業權進行全覆蓋檢查1次。按照“誰巡查、誰填報、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日常巡查結果,及時填報、更新綜合監管系統中的各項信息,確保信息更新及時、準確有效。
二是按要求開展市級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抽查檢查工作。市局要按照有關要求,原則上每半年組織開展1次抽查檢查,年度抽查比例不少于全部礦山的20%。及時把抽查結果及發現問題上傳綜合監管系統,并由相關業務科室(單位)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溝通對接,實現信息暢通互享,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