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攻堅辦出臺通知,對重污染天氣裝配式建筑工地分級管控問題進行明確:在我市污染天氣黃色(Ⅲ級)、橙色(Ⅱ級)、紅色(Ⅰ級)預警響應期間,我市裝配式建筑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等無揚塵污染的施工工序將允許正常施工。
通知同時明確了在預警期間建材生產及供應的要求:裝配式建筑項目所需的預制部品部件須在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內提前生產制作;涉及混凝土材料,須從有關部門核準的混凝土攪拌企業中選擇供應;預警響應期間,所有運輸車輛使用國五及以上柴油貨車或清潔能源車輛運輸,并按照指定路線運輸。
通知要求,裝配式建筑工地在預警響應期間施工要進行備案,填寫在黃色(Ⅲ級)、橙色(Ⅱ級)、紅色(Ⅰ級)預警響應期間進行無污染工序施工的相關資料,包括工地基本情況、施工工序、防塵措施等內容,向所在地揚塵污染防控辦公室報備,并同時抄送市控塵辦和市攻堅辦。
在預警響應期間,裝配式建筑工地要嚴格按照允許的工序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并指定專人加強現場管理;市、縣兩級污染防治攻堅部門將定期不定期抽查裝配式建筑工地,一經發現揚塵污染,立即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