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優化營商環境,堅決取消各類不合法、不合理證明,杜絕各類循環證明、奇葩證明,切實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為企業、群眾辦事創業提供寬松環境,經研究,取消證明事項26項,保留證明事項8項,現予以公布。
附件:
2022年10月17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優化營商環境,堅決取消各類不合法、不合理證明,杜絕各類循環證明、奇葩證明,切實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為企業、群眾辦事創業提供寬松環境,經研究,取消證明事項26項,保留證明事項8項,現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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