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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史根治同志辭去許昌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報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