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要求,對照《河南省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內容,結合許昌市自然資源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引。
一、總體要求
編制許昌市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是規范和推進基層自然資源領域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的重要舉措。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根據職能職責細化完善基層自然資源領域公開事項,增強公開實效,不斷提升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任務,發揮好指導、監督、評估作用,切實抓好指引的貫徹落實。
二、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自然資源管理和服務領域。適用的主體范圍包括許昌市各級自然資源管理職能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或公共企事業單位,涉及有關事項的村(居)民委員會。本指引出臺前相關信息公開,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三、主要內容
本指引明確了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清單,包括公開事項、公開內容、公開依據、公開時限、公開渠道和載體、公開對象和方式等,提供了開展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基本框架。
公開事項:明確了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一級事項
20項,二級事項57項。
公開內容:此列標注出對應二級事項應公開的關鍵要素。
公開依據:列出了公開對應事項所依據的國家政策法規名稱。
公開時限:明確了對應事項的具體公開時限或辦理時限。
公開渠道和載體:本指引列出了推薦公開的渠道和載體,
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開對象和方式:公開對象既包括全社會,也包括特定群體。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在特定群體公開的,在本指引中進行了明確。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獲取已主動公開的信息,應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告知申請人獲
取該信息的方式、途徑。
四、組織實施
市縣兩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調度,精心組織實施,不斷推進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履行公開主體責任,按照本指引制定公開目錄,細化公開內容,并認真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