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市2020年立法計劃,《許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已于8月27日提請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第一次審議。會后,根據審議意見,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修改出《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據悉,《條例(草案)》共7章40條,進一步理順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體制,確立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理責任的基本原則,對建筑垃圾的源頭減量、分類收貯、分類運輸、分類處置、消納場設置、資源化利用等予以明確規定,并對違反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垃圾消納場管理規定以及運輸管理規定等行為制定了處罰標準。
為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堅持為民立法、立法為民的理念,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已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公布,市民可在10月16日前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信函、傳真(0374-2966800)及電子郵件(xcsrdfgw@126.com)反饋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