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上訴人河南省某某醫藥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許昌市人民政府、許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及行政復議一案。市政府副秘書長閆志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申保剛分別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該起案件圍繞被告許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適用法律是否適當,對被告的處罰是否過罰相當展開。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圍繞案件事實、法律程序、法律適用等焦點問題充分陳述、答辯、質證。
閆志方副秘書長在庭審結束前代表市政府發表三點意見,一是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法治思維和訴訟意識,充分認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深刻內涵,正確對待“被告”身份,自覺接受司法監督,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出效果。二是要積極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參加行政應訴,是行政機關的法定義務。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要積極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行政案件,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自覺履行生效行政判決,杜絕和糾正不出庭、不應訴、不履行生效判決等行為。三是要大力推動府院聯動工作。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要主動加強與法院的良性溝通,加強行政復議、行政調解等與行政審判工作的銜接,共同解決行政爭議,對一些復雜、疑難,特別是影響面廣、可能引起連鎖反應的群體性訴訟案件,要主動介紹事由,積極配合法院研究案情,妥善解決審判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市政府部分班子成員、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班子成員及執法人員全程旁聽庭審。